“此案卷宗证据不充分,现予以退回补充调查……”日前,鹤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一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后,发出退卷通知。
该乡纪委收悉退卷通知后,立即根据要求进行调查补证,并在1个月内再次提交通过审核。
今年来,针对乡镇纪委案件办理存在的手续不完备、定性不准确、处理不恰当等问题,该县纪委监委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,对所有乡镇纪委立案审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,在提请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前,要求其将案件材料、乡案县审申请表等资料整理成卷,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把关。
同时,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执纪审理专题会,对相关案件进行进一步研判把关,对会议意见与乡镇纪委意见有出入的,提级进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。逐层审核结束后,该县纪委开出补充完善证据的审核意见、会议纪要等,反馈至乡镇纪委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、程序合法。
此外,该县将业务指导与审核把关相融合,对乡镇纪委报送每起案件进行“一对一”“面对面”业务指导,不断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办案质效。
据统计,该县今年对乡镇提交审核的案件调整问责档次3件,退回补充调查2件,重处分以上案件层报州纪委监委审核,无一纠正。